
证据收集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关键一环中兴证券。
很多新入行办案的干部,进了谈话室“战战兢兢”,写笔录“顾此失彼”,
其中很大原因在于,对证据的标准把握不准。
本期内容摘录于:花猫大将军中兴证券,公众号:审理视角,制作的《纪检监察机关证据种类与认定标准》。
图片中兴证券
本文主要依据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、鉴别、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》形成。
依据《监察法》第十八条等中兴证券,监察机关证据应具有客观性、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基本属性。
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、书证、证人证言、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、鉴定意见、勘验检查笔录、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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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据使用和定案的核心规则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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